上海法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工作案例)
长三角地区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点,对全国经济贡献度高,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区域内的不少企业面临产业链供应链受阻、成本上涨、需求收缩的经营困境,对司法服务保障提出新的要求。2020年以来,市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心系疫情影响下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领域、核心问题和现实需要,强化审判职能,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聚焦涉疫情企业复工复产、居民就业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纠纷,妥善审理了一批相关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助力困境企业重获新生,保护市场主体生机活力。一方面积极运用破产重整,帮助有潜力的企业化解困境、焕发新生;另一方面发挥破产和解程序简便、成本低的功能优势,帮助初创小微企业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生产能力,助力企业顺畅运转。2020年11月成功促成地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优越地理位置的绿色能源高科技企业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为宕机企业按下涅槃重生的重启键。
二是从严惩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与公益诉讼联动,全方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机关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9年以来,共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17件、民事案件171件。依法妥善审理销售“毒牛肉”案、跨境销售日本新泻清酒案、“直播带货”伪劣减肥药案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三是加强涉疫案件分析研判,积极服务保障防疫抗疫大局。依法加大对病毒疫苗、快速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防疫用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审慎应对有关针对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人员的保全执行申请。2020年2月,及时对一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作出裁定,在48小时内解除口罩生产企业的财产保全,以供应市场急需的口罩生产设备。
四是依法保护产权、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实现保市场运转。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上下游产业供应链、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保护、工人工资等重点领域的案件,通过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和司法调解功能,保障市场主体顺畅运转、维护合同稳定和工人就业。2020年下半年,一揽子解决7起疫情影响引发的涉铁路工程材料买卖欠款纠纷案,企业流动资金得到补给,高铁建设按计划正常推进,建设工人工资正常发放并能继续参与施工避免失业,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面对疫情对区域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市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充分的发挥特殊案件集中管辖审判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强化司法担当,全面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为世界最大的河口冲积岛、中国第三大岛,崇明是上海的“绿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长江门户、长三角“前厅”。2016年9月,根据习关于长江沿线“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核心理念的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策略,上海提出举全市之力支持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崇明法院对标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要求,积极发挥本岛法院司法职能,专业打造生态司法工作机制。
崇明法院围绕生态司法工作主线,聚焦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司法保障需求,探索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为推动长江流域、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探索机制创新,促进专业审判。2018年6月,崇明法院在民事审判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并组建专门审判团队。2019年经市高院批准,涉及崇明区域范围内的一审环境资源刑事、行政案件由崇明法院管辖,同时探索在院内将环境资源审判庭单独管理,实现由“专业团队”向“专门机构”的改革升级。2020年8月,为逐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纳入执行裁判庭,实行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
二是培养专家法官,提升审判能力。崇明法院对标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配备、高水平培养,选配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的干警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与多家高校建立合作机制,为环资审判法官、法官助理建立“一对一”专家导师对接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习调研,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围绕环资审判难点问题开展研讨交流,提升环资审判理论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精审判、强理论、有影响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队伍。
三是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审判质效。2018年5月,建立上海法院首个环境资源审判法律咨询专家库,聘请8名全国环境资源法学领域权威专家;2019年,率先探索在环资案件审理中引入专家陪审员,遴选5名具有环境资源专业方面技术背景的专家陪审员参与环资案件审理;2020年9月,建立首个环境资源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库,聘任10名不相同的领域的环境资源技术专家,实现专业相关知识优势互补;探索实施环资案件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为合议庭作出高质量判决提供智力支持……初步形成专家法官、专家陪审、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专家鉴定、专家辅助的“六位一体”专业化审判格局。
崇明法院探索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构建了生态保护协同治理新格局,形成了一批环境资源审判“崇明经验”成果。如,与江苏如皋、东台、江阴等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建立长江口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东平森林生态保护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强化水域生态修复;与崇明区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深化司法与行政的协调联动。连续多年在全国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每年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出版中英文版《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的探索与实践》,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入选“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为生态司法保护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创新。
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是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展需要。2020年6月,青浦法院在淀山湖畔设立首个长三角淀山湖生态修复基地,旨在贯彻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运用增殖放流、清理污染等替代修复方式,加大对淀山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促进长三角乃至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
青浦法院坚持预防性和恢复性司法理念,与江苏吴江法院、浙江嘉善法院深入协作,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积极推动示范区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发展。
一是聚焦机制建设,共建示范区生态司法协作平台。为深化司法协作联动,共同助力生态修复理念落地生根,三地法院会签《长三角示范区淀山湖流域生态司法协作备忘录》,构建示范区跨区域环境资源联合协作机制。2020年,青浦法院联合示范区公安、检察院、环保、水务、规土、农委、城管等部门共拓“一站、一会、两机制”建设。设立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络站,建立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环境资源纠纷案件联合化解机制和违法犯罪重大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议重点工作,在调查取证、证据固定、行政处罚、案件移送、责任追究、生态修复、教育宣传等环节加大联动办理力度,形成了多元化、常态化的联合化解工作格局。
二是践行修复理念,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新诉讼。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淀山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频发的现象,通过在案件审理中普及电捕鱼的危害性、宣传保护自然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力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促使被告以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的方式弥补过错。2020年以来,青浦法院联合示范区法院在淀山湖水域内进行了四次增殖放流活动,单次投放达2.3吨鱼苗,通过替代性修复活动来科学修复淀山湖水域,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司法审判与生态科普、法治教育深层次地融合。生态修复基地设立后,在基地区域内开展了三次环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巡回审判活动暨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就地办案释法、巡回宣传普法,提升环境资源法治公众参与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与东方绿舟签订基地建设的框架协议,共同设立长三角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强化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多次在朱家角镇、金泽镇等毗邻淀山湖水域的地区,以案释法开展环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青浦法院在示范区法院共同协作下,以长三角淀山湖生态修复基地为平台,坚持预防性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力度,织牢生态守护网,为示范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长三角淀山湖生态修复基地的设立,不仅践行了环资审判恢复性司法理念,同时也为长三角地区法院审判执行协作提供了良好契机与实践载体,丰富了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司法协同的工作内涵与形式。
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之一。上海海事法院作为设立在长三角核心区域、对外开放前沿和国际航运中心所在城市的专门法院,肩负着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依法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海事法院通过充分的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海事司法服务,推动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联动,在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有益实践,并以审判白皮书的形式对相关经验成果进行总结发布。
2019年10月,海事法院采用中英文双语形式发布《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审判情况通报》(又称海事审判白皮书),以全面的信息、精确的数据、详实的资料、丰富的案例,向社会各界通报了海事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情况。
一是分析涉长三角案件的概况和特点。2017—2018年,海事法院共受理涉及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当事人的各类案件10002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数的91.94%;案件标的额达101.78亿元。与海陆空集疏运体系直接相关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全部长三角案件的73.10%。此外,与长三角港航运营发展紧密关联的航运金融服务、船舶设备制造、船舶营运管理等案件也均有涉及。
二是介绍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举措。制定《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实施建议》,在营造透明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保障区域集疏运体系高效运转、强化长三角司法合作、打造航运法律研究高端智库、增进长三角海事司法对外交流、探索信息技术与海事审判深层次地融合等方面,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三是聚焦长三角航运发展中亟需规范的问题。白皮书集中通报了在涉长三角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比如多式联运货损纠纷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北粮南运相关纠纷中暴露诸多薄弱环节、海上货物运输危险品申报不实、进口汽车零部件运输货损纠纷面临的难点等。针对这些诉讼中暴露出的风险和漏洞,向行政主任机关、航运企业等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相关机构和企业完善市场监管和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四是解读长三角海事海商纠纷典型案例。白皮书选取了十个有代表性和参考价值的海事海商案例,反映近年来在长三角港航发展、船舶建造、邮轮运营、船舶保险融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案例解读阐释了裁判的法律观点和依据,以明确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规范和引导航运市场主体行为,促进长三角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
海事法院在长三角地区法院系统中率先专题发布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海事审判工作情况,通过对近年来海事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阶段性总结,积极发挥在长三角区域海事司法的创新引领作用。该海事审判白皮书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海事法院主动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积累了新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上海市嘉定区与毗邻的江苏省昆山市、太仓市人员及车辆往来频繁。在嘉定区发生的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中,由昆山市、太仓市的保险公司作为车辆险保险人的占比很高。由于上海、江苏两地关于道路交通案件赔偿标准有差异、非医保用药等费用的理赔口径不一致、保险公司对异地司法鉴定机构所作的检验判定的结论不认可等原因,涉及跨区域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的案件较同类型其他案件调解难度大、审理周期长,受害人维权周期长、获得感不强。
2016年7月开始,嘉定法院探索建立道路交互与通行案件审理新模式,破解涉及跨区域道路交通案件审理的痛点、堵点和难点, 围绕“一站解纷”目标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合理配备审判资源,建立相对集中审理的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案件数量特点合理配备审判力量,涉及同一保险机构的案件原则上由同一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并建立不同审判团队间的定期交流机制。加强与江苏地区法院的交流协作,破解共性适法难题,统一司法裁量尺度,积累类案处理经验,提高案件办理效率,逐步提升了审判的专业化程度。
二是建立与保险机构间的定期通报反馈制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集中审理优势,梳理汇总案件审理中的情况问题定期向保险机构通报并听取其反馈意见,建立道交案件会商审查调解机制,促使保险公司在长三角区域内的不同分支机构统一理赔口径、优化理赔程序,准确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城乡统一标准,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备诉调对接机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鉴定报告等核心证据审查,完善付款安排,切实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精准识别道交“黄牛”试图通过虚高鉴定等级、伪造证据材料等手段进行非法牟利的行为,必要时委托权威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为案件的调解裁判奠定坚实基础。对达成调解的案件,在付款环节安排上,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将理赔款汇入原告方银行卡,降低案件申请执行率,避免节外生枝,切实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长三角经济社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长三角地区交往日趋密切,长三角毗邻城镇接壤区域已形成了“同城化”的雏形。嘉定法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新形势和社会生活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有担当、善作为,创新工作机制,破解跨区域道交案件理赔壁垒。相关工作举措的实施,实现了道交案件整体调解撤诉率不断创出新高,道交案件调撤率从不足20%提升至接近90%,且自2017年起每年的调撤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居于上海法院前列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们国家的经济持续发展最迅速、开放创新水平最高、自主研发能力最好的区域之一,在全国经济稳定发展格局中具备极其重大地位和功能。2019年5月,G60科创走廊被纳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上升为国家战略重要平台。作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松江区先后出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协同发展规划》《松江区关于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松江法院把护航G60作为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结合点和切入点,全力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期的营商环境,为G60科创走廊建设提升“司法加速度”。
2018年,松江法院根据松江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G60科创走廊发展总体部署,制定《松江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委“服务保障G60科创走廊建设30条措施”的实施建议》,从高效化解科创企业纠纷、方便科创企业诉讼、加强长三角司法协作等十个方面,确定了司法保障G60科创走廊建设28项具体任务。
为积极回应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策源地知识产权保护需求,2021年松江法院专门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辖区内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同时,着力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业务对接协调,深入听取行政部门和行业、企业的有关建议、诉求,与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知识产权保护有关问题研商,签署《关于加强松江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强化对科学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职能。
除依法审理涉G60科创企业的各类纠纷案件,帮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外,松江法院还格外的重视延伸司法服务,在临港松江科技城设立“松法讲堂”,根据园区企业个性化的法治需求类别,安排一线资深法官制作“菜单式课件”,由园区企业按需“点菜”,精准普法。根据整理出来的涉企纠纷普遍的问题,推出《“松法讲堂”系列丛书——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宝典》,有效提升园区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2021年10月14日,第十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暨首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营商环境法治论坛在松江举行。松江法院主动靠前,承办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法院司法协作分论坛,围绕助推跨域诉讼服务、建立委托诉讼事项协作平台、审判执行数据共享平台等问题,与走廊九城市法院共商提升区域一体化诉讼服务水平,打造长三角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
松江法院密切结合审判实践,在优化跨域立案诉服、建立跨域多元解纷格局、完善跨域司法协助、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方面全面深化司法协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完善纠纷动向即时反馈机制与风险预警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对标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依法充分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实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诉讼服务“同城效应”,深化开启长三角区域法治保障协作新局面作出了有益探索与实践。
习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血脉通,增长才有力。”长三角作为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金融机构最集聚、金融要素市场最完备、金融开放最前沿的区域之一。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金融一体化是引领先锋,而金融一体化离不开金融司法合作一体化的服务保障。在国内国外新形势中、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中、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中,金融司法合作更应要有合力防范重大风险、保障提振经济、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示范作用的使命担当。
在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沪苏浙皖四地高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交流工作的协议》的框架下,上海金融法院与苏浙皖地区中级法院携手共进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新阶段,合力为长三角一体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金融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打造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新格局。2021年11月,金融法院发起并与南京中院、杭州中院、合肥中院、苏州中院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通过建立金融司法协作、疑难案件共同研商、类案问题合作研究、金融审判经验交流、金融法官培训交流五项机制,形成“1+5”金融审判合作共同体。合作设定长、中和短期目标,从具有合作基础、合作平台的项目入手,到打通具有合作难点、缺乏合作先例的方面,最终向司法改革互鉴、智慧法院互联等方面扩展,保证金融司法合作的科学性和长远性。同时,保持合作开放性,按计划、有步骤地扩容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朋友圈”,辐射带动长三角区域法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去参加了,推动金融司法合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规则统一,助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新发展。以“长三角金融庭长论坛”为平台,邀请区域内金融司法机关、高校专家学者参与金融审判专项问题研讨,为区域内金融法官与专家学者交流观点、达成共识提供了良好平台。以“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为媒介,沪苏浙皖五家中院于2022年7月联合发布长三角金融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为区域内公正高效化解金融纠纷作出示范。以“长三角金融审判裁判解析”为指引,围绕金融司法热情参加区域长期资金市场监管、支持保障金融创新发展、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大主题,发布长三角金融审判案例裁判解析,推动金融司法更好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交流协作,提升长三角金融审判新水平。探索多样化交流方式,从金融法院赴苏浙皖三地法院学习考察,到设立常态化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提供长三角法院金融审判实践与法院特色工作探讨平台。持续强化跨域司法协作,顺畅合作流程环节,如2021年12月,金融法院接受合肥中院线上委托,协助调取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投资人交易数据,仅用1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118件案件的调查取证,跑出了长三角金融司法协作加速度。着力促进人才联合培养,与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合作举办“金融法治菁英班”,设置200余课时,20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实现优质培训资源互通共享。
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质效不断的提高,金融司法合作品牌持续优化。金融法院及其余四家签约中院先后审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多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全国十大商事案例、“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等。近年来,金融法律风险防范年度报告、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规定、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等多项首创、首例在金融法院破土发芽,充分的发挥了长三角金融司法引领功能。
近年来,我国东南沿海、长江口水域走私活动多有发生,其中尤以成品油、白糖等重点商品以及冻品等走私为甚,不仅严重扰乱长江经济带市场经营秩序、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也给长三角区域航道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重大隐患。为此,在上海市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召集下,市三中院会同上海海关缉私局、市检三分院等单位建立了走私刑事案件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开展打击重点商品走私活动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形成打击和预防走私犯罪工作合力。
2019年7月,市三中院、市检三分院、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四家单位会签了《关于逐步加强打私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常见走私犯罪案件证据规格及审查重点指引》,2020年6月,四家单位又共同签署《关于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加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合力发挥各自司法职能作用,规范证据收集及审查工作,精准把握法律界限,增强打击预防走私犯罪力度,逐步加强打私工作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提升走私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
一是加强打私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在法院、检察院、海关三方联席会议平台基础上,首创法院、检察院、海关缉私和海警四方会谈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问题磋商,理顺诉讼流程,提高诉讼效率,推动解决非设关地走私案件侦办的明显问题。如2022年2月,与上海海关缉私局、上海海警局、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四家单位联合召开反走私领域“促发展、保安全”专题研讨会,就当前走私案件涉案财物“保管难”“处置难”等现实问题展开充分讨论,为建立完整走私案件涉案财物保管处置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运用。为加大走私固态废料退运力度,法院、检察院与海关缉私联手,明确将主动退运作为认罪认罚情节予以考虑,实现固废刑事案件退运零突破。
三是坚持重点商品走私犯罪全链条打击。2021年12月,由该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顺利审结了金某某等28人团伙走私成品油案,对幕后出资者、组织者以及参与运输人员予以全链条打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推进司法成果转化。连续两年发布《非设关地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2015-2021)》,总结审判情况、梳理裁判要点、公开裁量标准、发布典型案例,凝聚法律适用共识,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市三中院作为全市打私成员单位,充分的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与各兄弟单位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从严从快审理长江口重点商品及冻品类走私犯罪案件,保障国家对普通货物的进出口监管及税收征收,净化长江口水域运输秩序,维护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安全稳定。2019年以来,共受理走私刑事案件460件,审结462件,对914人作出有罪判决,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总额共计28.24亿余元,为逐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长三角地区海事司法合作,主动对接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协同推进的任务要求,一同营造长三角地区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已是长三角地区海事法院的高度共识。基于海事审判专业特点,长三角地区海事法院业务交往频繁、纠纷处置关联度大、技术服务需求趋同,构建功能齐全、相互连通、便捷高效的合作交流工作平台成为了强化长三角海事司法协同发展的基础支撑。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的目标要求,上海海事法院开发了“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交流平台”,并于2021年11月牵头举办首届长三角海事司法论坛,与南京、宁波、武汉四家海事法院共同签署司法合作协议,开通线上合作平台。平台整合吸收了近年来智慧海事法院建设成果,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加强长三角四地海事法院网上司法协作,共享司法资源和创新应用,推动海事审判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交流平台”着眼审执联动和智慧分享,重点打造四大功能。一是立案送达功能。针对专门法院涉诉航运主体相对集中的特点,通过共享关联案件中送达地址、当事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经由平台做长三角四地相互委托,有效解决送达难、送达慢的程序障碍。二是云端审判功能。开设线上共享法庭,内嵌各类辅助办案应用工具,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样板间,为四地海事法官跨域在线审理案件提供便利。三是执行联动功能。设置了拍卖公告、债权登记、执行财产分配等栏目,旨在即时共享执行信息,尤其在涉船舶拍卖、基金分配等关联案件处理中,便于四地法院之间协调分配方案,以达到最优的执行效果。四是综合保障功能。拥有协助扣船、即时通讯和设备共享等接口,在南京或者宁波海事法院与当地海事行政部门构建协同机制的基础上,其他海事法院通过平台线上委托南京或者宁波海事法院协助扣押船舶,极大提高船舶扣押的效率,节省了船舶扣押实施成本。
平台提供的智慧分享方面设置了船货数据分析、业务研讨、案例交流、人才教育培训等栏目,并将船舶看护、评估鉴定、外国法查明等专业机构名录、专家智库等资源予以共享,集成各家海事法院在审判经验、机制创新和司法调研方面的成果,成为广受海事法官欢迎的实用工具箱和动态信息库。
“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交流平台”是通过信息化加强长三角地区海事法院立审执司法协作的创新举措,实现委托送达协助、船舶分析系统互通、一键扣船协同等功能,将原来线下点对点、打电话联系协助模式,变为统一线上司法协作模式。同时,平台提供的外国法查明、类案检索、执行债权登记等功能,将各院研发的信息化系统和实用工具共享,打通应用和信息壁垒,实现一家开发、各家受益的乘数效应,推升了长三角地区海事司法效益的最大化。
浦东新区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是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对外交流中心的重要承载地,坐拥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自贸试验区、国际旅游度假区,被执行人在区域内财产线索相对较多,经由浦东尤其浦东机场往来通行概率相对较大,执行优势显著、便利程度较高。浦东法院坚持落实长三角地区执行协助和执行一体化工作要求,为长三角地区法院的异地执行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办理异地拘留、异地布控、财产查询、冻结、协助清场等事,全力提高长三角地区法院协助执行工作效率。
2014年以来,浦东法院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立专窗对长三角法院的协助执行请求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派员”的“三优先”工作原则,由专人负责接待,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协助的事项,统一调配协助执行力量,确保协助执行的及时性、准确性。浦东法院还与浦东新区公安分局、浦东新区拘留所积极沟通,达成协助长三角地区法院实施异地拘留的操作的过程和协议,在派人派车协助控制、传唤被执行人、提供接待室进行执行谈话、办理异地拘留手续等方面,最大限度创造便利条件。目前,除执行法院出具司法拘留决定书外,仅需浦东法院执行人员陪同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人员至浦东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申请一份“拘留审批表”就可以实现异地收押。浦东拘留所在收押被拘留人后,还会根据双方达成的“司法拘留矛盾化解”机制,继续加强对被拘留人的法制教育工作,督促被拘留人主动履行义务。
浦东法院还积极为长三角地区法院简化协助执行手续,简化流程,做到全程联动协作。比如,根据限购政策,沪牌车辆拍卖、退牌、产权变更程序特殊,需要多次至车辆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还需要委托上海国拍行单独拍卖车牌额度。浦东法院最大限度地考虑实践的特殊性,从协助扣押车辆、拍卖车辆到后期退牌过户,进行全程协助,减少长三角地区法院来回奔波。针对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融机构集聚的特点,浦东法院从2016年始已与24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实现了一家银行一个网点集中办理查询、冻结、扣划等协助执行事项。2020年11月,浦东法院又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建立“线上协助司法机制”,通过“PROP”股票司法协助专线,实现沪市股票类财产的线上冻结、解冻。借助这些优势,浦东法院积极接受长三角地区法院委托的金融类财产调查事项,尤其是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查询、冻结事项以及对沪市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冻结、解冻,变传统的“双人双证”线下执行为“指尖秒办”的线上协助,极大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
浦东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坚持长三角法院协助执行工作的“三优先”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专人负责、统一调配协助执行力量的协助工作机制,充分的利用“云执行”等智慧执行方法,从传统线下跑柜台的执行模式到“线上集约执行”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协助执行效率。浦东机场布控、异地拘留、“司法拘留矛盾化解”等浦东法院搭建的协助执行机制,为长三角地区法院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实施执行措施提供了全方位的便利。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银行网点集中“查冻扣”模式、股票“远程司法协助”模式等信息化智慧化执行手段,确保了“防疫执行两不误”,疫情期间执行不停摆。2022年1-8月,浦东法院共接收苏浙皖三省法院委托事项3853件次,有力地促进了长三角执行一体化进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有网友总结:在中国,想失业比考北大还要难,真正符合失业标准的少之又少!
去年以来北京警方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50余起 刑拘820余名犯罪嫌疑人
差距越拉越大?洛杉矶GDP曾超上海2620亿,如今竟扩大到42803亿?
基本工资11000,推测全年收入22万!上海普陀区基层法院科员工资被曝光!